我所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从浙江省文明委传来喜讯,我所再次通过文明单位复评考核,继续保留浙江省“文明单位”殊荣。我所自1992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已经连续14次通过复评考核。
我所历来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近年来,全所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文明建设为驱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文明建设与科技创新一起抓,努力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凝聚精气神,研究所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生活明显改善,文明建设再获佳绩,研究所呈现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文明单位是展现研究所文化、职工素质的靓丽名片,创建文明单位也是我所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能够持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再次体现了我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精神风貌。2021年,我所文明单位创建将以 “文化建设年”为主题,围绕落实习近平“四个面向”“重要窗口”指示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秉持初心、奋勇前行、实干担当,努力打造“两个一流”研究所和农业科技创新“重要窗口”单位,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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