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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稻研究所职能部门(含试验农场)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来源:中国水稻研究所作者:党办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3-30

为认真贯彻落实院第三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经所党政班子研究并报院人事局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含试验农场)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年轻化原则。

二、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上岗的处级干部在7个部门共19个岗位(详见附件1),其中职能部门15个、试验农场4个。

三、报名范围和任用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所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坚持原则,事业心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符合聘用处级干部岗位的基本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

(1)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

(2)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

(3)竞聘正处级干部须具有正处级岗位任职经历,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竞聘副处级干部须具有副处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管理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岗位特殊要求详见附表1

(4)具备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备注: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事项。

2.组成处级干部竞聘上岗能力素质测评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对竞聘人员能力素质进行测评考核。

3.所纪委负责对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行纪检监督。

(二)工作程序

1.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全所职工大会,对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方法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参加竞聘。

2.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3月30日-4月2日)。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者应提交《竞聘报名表》,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同时需提交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本职岗位工作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等,限1000字以内)。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并报领导小组审议。

(3)公布志愿。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布。

3.确定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人选

召开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参加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人选。

4.召开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会

召开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人员进行能力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

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个人陈述采用演讲(需制作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竞聘者作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竞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填写《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视情况进行谈话调研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召开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提任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有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6.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7.确定拟聘任人选

召开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全所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提拔的处级岗位人选,须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

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提任高一级职务的处级岗位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年。

五、工作进度安排

另行通知

六、纪律和监督

1.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2.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期间设立意见箱,所纪委设监督电话:900699,欢迎广大职工参与监督。

七、其他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坚持人岗相适、宁缺勿滥原则。对于不成熟、不匹配的可暂缓选拔任用。

2.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精神,本次岗位竞聘执行在同一岗位任职连续满5年的现任处级干部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两个聘期或10年的人员必须执行‘非升即转’、‘非升即走’”等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现任处级干部,可以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不参加本次竞聘,经组织批准安排相应工作,并保留现有待遇。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3年的现任处级干部,不参加竞聘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组织安排适当的工作,现有所绩效工资按90%发放。提出竞聘申请的现任处级干部,如不能竞聘到相应岗位,由组织安排适当的工作,现有所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精神,本次处级干部竞聘,除有年龄要求的岗位外,也要根据应聘的综合情况,优先考虑提拔40岁左右正处级或35岁左右副处级。

4.党办人事处在所网站和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相关信息。

5.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办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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