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稻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准确落地、流程规范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中国水稻研究所成立所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招生复试工作;所纪委负责对本所招生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所纪委委员等组成。其职责包括:
1.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审核本单位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组织开展对全部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研究所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部署,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小鱼易联”。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所生源情况以及招生指标,我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复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研究所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研究所要求,通过电子邮件(huayu@caas.cn)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拟录取研究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无干扰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研究所会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也可结合复试资格审查进行),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研究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5)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3.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的除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硕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研究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研究所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统一为6:4。复试结束后,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学科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
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生源不足专业可按规定进行调剂。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研究所不再集中组织体检,也不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研究所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中国水稻研究所招生投诉电话:0571-63370266。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本方案由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水稻研究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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