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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稻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的通知

来源:中国水稻研究所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5-05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科复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1日-12日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水稻所路28号中国水稻研究所富阳实验基地

二、学科复核内容及安排

三、录取办法

(一)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根据各部分所占比例,加权计算学科复核总成绩。

(二)学科复核组根据复核总成绩排名和博士招生指标数,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科研团队或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导师。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根据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复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规定,我所将在参加学科复核前,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对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进行审核。考生需提供的以下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2.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格式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6.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其中,材料1,2,3,5和7需要提供原件,其他材料报到时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纸质版后,各种证件原件将退还考生。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571-63370108

邮箱:suyan02@caas.cn

公告中未尽事项,详见《中国水稻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方案》(https://cnrri.caas.cn/yjspy/tzgg/b02e680ead50449c833831fe6d86502f.htm)


中国水稻研究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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