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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稻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水稻研究所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3-25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升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我所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同时,成立复试小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年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水稻所路28号中国水稻研究所富阳实验基地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根据研究生院下达指标数及我所生源初试情况,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80分,满分100分科目单科不低于4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不低于70分。

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复试名单:对达到我所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同一一级学科的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如采用不同的考试科目,应当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择优排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中国农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

1.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我所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纸质复印件,我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

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⑨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时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2.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我所自行确定。笔试工作管理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执行。

②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调剂工作

我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制定调剂公告,明确接收调剂时间、调剂专业、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事项,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我所网站公布,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所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我所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

(一)“五不录一保护”。1.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5.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我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三)预录取。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所体检要求。我所在复试期间统一组织考生体检。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复试咨询电话:0571-63370108

(二)复试监督电话:0571-63370266

八、其他

本方案由中国水稻研究所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水稻研究所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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